因我院医疗安全保障需要,拟为医务人员投保医疗责任险、公众责任险附加电梯责任险,经院部会议讨论通过,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对我院投保医疗责任险、公众责任险附加电梯责任险项目进行公开询价,诚邀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义乌市义亭镇中心卫生院投保医疗责任险、公众责任险附加电梯责任险;
2.采购编号:
3.投保期限:一周年,如年度服务考核分在90分及以上,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按原合同要求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4.投保预算:约200人,共计11万元/年。
5.具体赔付标准、要求见附件。
二、遴选内容及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承保资质。
2.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以下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告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
三、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1.报名资料包括:(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需同时附上法人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6年4月6日上午8:00至2026年4月12日下午16: 30。
3.询价文件递交时间: 2026年4月12日下午16: 30前。
4.报名、询价资料递交地点:义乌市义亭镇中心卫生院行政楼四楼医务科,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5.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13777517918
附件:义乌市义亭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责任险、公众责任险附加电梯责任险赔付标准、要求
一、医疗责任险赔付标准、要求
1、医务人员数增加数在10%以内的,不增加保险费,但出险时人员增加数超过10%的,按投保时的医务人员总数/出险时的医务人员总数比例赔偿。
2、免赔额:医疗责任每次索赔的免赔额按每人赔偿金额的5%或1000元扣减,两者以高者为准。
3、医疗责任累计赔偿限额为1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100万元,其中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为25万元,精神损害每人责任限额为7.5万元,法律费用累计赔偿限额为9万元,其中每次索赔赔偿限额为2.5万元。
4、附加外请医务人员责任附加险,累计及每次赔偿限额90万,每人赔偿限额25万。
二、公众责任险附加电梯责任险赔付标准、要求
1、累计最高赔偿限额80万元;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80万元,其中每次事故人身伤害最高赔偿限额60万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最高赔偿限额20万元。
2、每次事故每人人身意外伤害最高赔偿20万元(其中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最高赔偿限额2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万元。
3、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200元或损失金额的5%,两者以高者为准。
义乌市义亭镇中心卫生院
2026年4月2日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0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