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健康需求,根据《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项目目录》(2025年版)规定,经医院研究决定,拟开展精神科心理服务特需门诊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于2026年10月08日—2026年10月20日,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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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管理中心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健康需求,根据《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项目目录》(2025年版)规定,经医院研究决定,拟开展精神科心理服务特需门诊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于2026年10月08日—2026年10月20日,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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