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医院公众号
中心医院微信
健康管理中心
医院公告

义乌市中心医院关于内镜中心消毒液遴选公告(第二次)

2022-03-28

义乌市中心医院关于内镜中心消毒液遴选公告(第二次)

各供应商:

   根据义乌市中心医院内镜中心消毒液使用要求,现对邻苯二甲醛、浸泡型过氧乙酸、一洗一排型过氧乙酸消毒液组织院内遴选,诚邀各供应商积极参与,具体如下。

一、 遴选项目:

序号

消毒剂

品规

配套的内镜洗消机

1

邻苯二甲醛

进口1种

适用手洗、机洗

国产1种

2

浸泡型过氧乙酸

进口1种

明泰科DSD-201

国产1种

3

一洗一排型过氧乙酸

进口1种

倍力曼WD-425

国产1种

二、遴选要求:

(一)资质要求

1

资格要求: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限,所有大中小微型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3

 

生产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经营企业或代理公司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企业经营范围须包含消毒剂

产品经销各级授权凭证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产品:相关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二)邻苯二甲醛技术要求

4

1.室温条件下,5分钟可达到高水平消毒。2.经验证,可适用手洗、机洗(全自动内镜洗消机需匹配)。3.将灰蓝染色影响降至最低。4.有效期可重复使用14天及以上。5.即开即用,无需激活。6.无吸入毒性、黏膜毒性。7.提供内镜高水平消毒模拟现场试验报告。*8.提供内镜相关材料腐蚀性验证报告。9.消毒产品可在阳光平台上查询。10.提供易读取、易识别、变色明显的浓度测试试纸。

三)一洗一排型过氧乙酸技术要求

5

1.符合GB1598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符合WS507-2016《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符合2002版《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作用内镜5分钟可达到高水平消毒,作用10分钟或以上可达到灭菌效果,可杀灭细菌、分枝杆菌、真菌、病毒和芽孢,提供第三方国内实验室检测报告。3.消毒产品可在阳光平台上查询。▲4.对内镜无损伤,提供内镜相关材料腐蚀性验证报告。*5.与医院现有全自动内镜洗消机(倍力曼WD-425)兼容,提供相应的验证资料。*6.提供针对模拟软式内镜用于全自动洗消机报告,内镜灭菌模拟现场实验的结果符合2002版《消毒技术规范》,保证内镜洗消安全。*7.消毒液一洗一排。8.安全环保,自动分解成水和醋酸,若还有其他成分,也需符合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要求。

(四)重复用过氧乙酸技术要求

6

1.符合GB1598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符合WS507-2016《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符合2002版《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室温条件下(20-25度左右),内镜浸泡作用5分钟可达到高水平消毒,浸泡作用10分钟及以上可达到灭菌效果,可杀灭细菌、分枝杆菌、真菌、病毒和芽孢,提供第三方国内实验室检测报告。3.消毒产品信息在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台上已经备案,提供截图。4.产品符合相关法规、规范、标准要求,活化前有效期≥24个月。▲5.对内镜无损伤,提供内镜相关材料腐蚀性验证报告。*6.与医院现有全自动内镜洗消机(明泰科DSD-201、吉好)兼容,提供相应的验证资料。▲7.提供内镜高水平消毒模拟现场、内镜灭菌模拟现场试验报告,实验的结果符合2002版《消毒技术规范》,保证内镜洗消安全。▲8.提供专用浓度检测试纸及试纸的安全评价报告,保证浓度控制的严谨性。9.无毒级,无致微核作用,需提供相应检测报告。▲10.重复使用时间≥14天。11.安全环保,自动分解成水和醋酸,若还有其他成分,也需符合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要求。▲12.提供浸泡型洗消机各类洗消机配件的更换、维护及维保。

(五)其他要求

7

合同期间,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改公司名称或随意改变产品授权,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8

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医疗纠纷应负相应责任,且赔偿损失。

9

产品报价必须包含税费、运输等所有费用,如有遗漏,视为供应商承诺免费提供。

10

与医院现有全自动内镜洗消机(倍力曼WD-425、明泰科DSD-201、吉好)兼容,提供相应的验证资料。

 四、 遴选时提交资料(由技术资信资料和商务资料两部分构成):

1.技术资信资料:

①具有本项目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资质,《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并提供国家规定的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②各级代理授权书,包括国内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的国内总代理或唯一指定代理商、浙江省级代理商、区域代理授权等;

③供应商对销售人员的合法授权书、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④所投产品技术参数、执行的技术标准说明、检测报告等;

⑤供应商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⑥供应商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的承诺;

⑦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浙江省级、金华市级三甲医院有供货业务的请提供佐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配送合同、结算清单、发票等)。

2.商务资料

①遴选产品报价表(附件1),请务必注明省平台编码。

3.资料格式要求

①供应商应提供“技术资信资料”、“商务资料”各一式三份的投标文件,并分别装订成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每套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②供应商必须将投标文件的“技术资信标”、“商务标”分别单独密封,正副本可装在一个文件袋内,并在各自的密封袋上标明“技术资信资料”、“商务资料”字样。封口处贴上封条,启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五、遴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联系人:何老师,0579-85208030,时间2022年3月28—2022年46日, 上午8:00-11:30,下午1:30-17:00(双休也可报名)。递交地点:邮寄或送至义乌市中心医院行政楼109室采购招标中心(江东路699号),何老师收。

六、 遴选时间:暂定2021年48日,根据疫情防控指示精神,遴选时间若需要调整,视具体情况另行电话通知。

 

                      义乌市中心医院

                           药剂科  采购招标中心

                                                                            2022328

义乌市中心医院承办

电话:0579-85209666(总机) 地址:义乌市江东路699号、南门街519号

建议IE8.0 1280*960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 技术支持:创源网络

浙ICP备1101734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0180号